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第一批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减免税名单的通知
榕地税政一[2003]140号颁布时间:2003-07-08
2003年7月8日 榕地税政一[2003]140号
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闽地税政二[1999]37号)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
性减免税审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地税政二[2001]51号)规定,经
2003年6月30日市局减免税审批委员会研究决定,批准福州市台江区恒盛机械
塑料制品厂等21户免征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福州电力设备厂等1户免征
200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减免税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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