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2001年度统一计算调剂使用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函
闽国税函[2002]103号颁布时间:2002-04-04
2002年4月4日 闽国税函[2002]103号
你行《关于2001年度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控制比例的函》(建闽函
[2002]144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
的通知》(国税函[2000]906号)精神,同意你行2001年度统一计算调
剂使用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并按下表所列数额内据实税前列支。
附件:2001年度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列支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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