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抵扣济南颂恒实业有限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闽国税流[2001]23号颁布时间:2001-03-26
2001年3月26日 闽国税流[2001]23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设区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济南市历城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抵扣济南颂恒实业有限公司开出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紧急函》(济历城国税函[2001]10号)转发给你们,请对《济南颂恒实业
有限公司购买专用发票明细》所列发票予以认真核查,发现问题当即扣留,不得抵扣
进项税额,并转稽查局立案查处。
附:济南市历城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抵扣济南颂恒实业有限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紧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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