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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闽地税政二[1998]第37号颁布时间:1998-07-01

     1998年7月1日 闽地税政二[1998]第37号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 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省税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333号)转发给你们,希知照。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 税函[1998]333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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