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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流[1998]078号颁布时间:1998-09-14

     1998年9月14日 闽国税流[1998]078号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1998]137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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