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
闽地税政二[1998]55号颁布时间:1998-09-18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八日 闽地税政二[1998]55号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
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省税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国税发[1998]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二日 国税发[1998]126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