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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切实抓好“两权”监督制约措施落实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甬国税函[2004]146号颁布时间:2004-04-07

       2004年4月7日 甬国税函[2004]146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两权”监督制约措施的落实,按照总局的有关布置和要求,经 研究,决定年内在系统上下进行一次以切实抓好“两权”监督制约措施落实为主要内 容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强“两权”监督制约,落实监督制约措施和相关的 制度规定,总体目标是要通过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为园满完成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保证,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树立国税机关 的良好形象。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把促进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坚持不懈地抓 好,抓出成效。业务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两责”的职责,切实负起责任,结合业务 工作的布置和检查,牵头抓好相关的监督制约措施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各单位 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和监督检查职责,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发挥整体合力作用,并积极主动地参与抓好监督制约措施和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工作。   二、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两权"监督制约措施和相关制 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建立经常性的检查考核制度,进一步认真地专题研究分析,并要 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专门安排。每年要集中一段时间,抽调专门人员,明确分工领导, 把握重点,选准薄弱环节,针对问题易发部位,以"两权"监督制约措施和相关的制度 规定为依据,扎扎实实地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并要结合单位实际,研究确定监督检查 的项目、内容和重点。今年监督检查的实施情况,各单位要在6月底向市局(监察室) 作出专题书面报告。 三、市局统一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安排。实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 以来,市局先后制订修订了七个方面的监督制约实施办法,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制订了 比较详细的配套措施,探索推进了绩效考核,较好地保证了"两权"的正确运行,税收 收入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就系统总体看,"两权"监督制约措施的落实工作 不平衡,一些单位一些执法过程还明显存在薄弱环节。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的落实情 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1、“两权”监督制约工作开展情况:①是否建立“两权”监督考核小组;②纪 检监察部门对本单位“两权”监督制约工作,是否实施组织协调,开展经常性检查考 核制约;③各单位对市局提出“两权”监督制约工作的“三个结合、三个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到位。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主要是对企业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或暂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税务机关是否按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定手续; 在审批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暂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前,是否指定专人进 行实地察访,并将实地察访情况及时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认定一般纳税人实 地调查表》;对已被认定的一般纳税人、暂认定一般纳税人是否及时发给《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变更手续;是否按规定 及时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   3、定期定额(调整)管理:主要是定额核定(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定 额核定(调整)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定额核定(调整)是否按规定权限审批,定额 是否按规定公告。   4、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是否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金税卡、IC卡领、 发、存保管登记制度;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实行限量限面额、验旧供新制度;税 务机关是否按规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仓储 保管是否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工作是否由正式税务干部担任。   5、普通发票内部管理:主要是发票发售环节与审批环节是否相互分离、相互制 约;是否按规定核批企业具名发票;发票发售环节是否建立严格的验旧购新或交旧购 新制度;是否按规定开具通用发票。   (二)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检查实施时,采取下列检查程序和方式:   1、听取、询问被检查单位执法主要情况;       2、调阅收发文件目录,检查有关涉税文件;   3、查阅税务机关执法文书、执法卷宗;   4、抽查相关纳税人,了解执法情况;   5、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与执法有关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这次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局监察室、征收管理处、流转 税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为主组织,从三季度开始实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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