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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浙国税计[1998]156号颁布时间:1998-12-11

   1998年12月11日 浙国税计[1998]156号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8]6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总局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8]69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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