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9]173号颁布时间:2009-09-11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
  (附件只发电子文件)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