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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国税函[2009]229号颁布时间:2009-07-23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只发电子文件)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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