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9]6号颁布时间:2009-01-13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