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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国税发[2008]132号颁布时间:2008-08-11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持依法治税严格减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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