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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6]99号颁布时间:2006-06-01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工作,省局制定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附件一:

报批类减免税项目需附报的资料

报批类减免税项目

需附报的其他材料

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业所得税优惠

1、咨询业:有权部门出具的行业资质证书

2、技术服务业:省辖市以上(含)《技术贸易资格证书》

3、有资质的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或评估报告

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等三产所得税优惠

1、对外贸易业:加盖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教育文化、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文件

3、有资质的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或评估报告

农业生产服务所得税优惠

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合同或协议

 “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

 省有权部门“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批准文件

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所得税优惠

1、地震局等有权部门的相关证明

2、受灾证明(由政府、保险、公安、消防部门出具)

3、参加财产保险的企业相关理赔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受损资产清单

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

 

1、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

2、安置待业人员名单

3、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4、劳动合同清册

5、养老保险清册

6、有资质的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或评估报告

民政部门和街道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

1、民政部门颁发的《民政福利企业证书》

2、劳动合同清册

3、养老保险清册

4、“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

“三废”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

1、市级以上(含)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项目)认定证书、经贸委等部门发放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

2、“三废”综合利用所得计算表

3、有权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利用“三废”的名称、数量以及在产品中所占比例)

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所得税优惠

 

1、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各类《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2、劳动合同清册

3、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4、养老保险支付凭证

5、“主辅分离”还需提供财政部门出具《三类资产认定证明》、经贸部门出具主辅分离、改制证明和《产权结构证明》《产权变更证明》、中央企业提供有关部门对主辅分离改制的联养老保险支付凭证合批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资产、产权认定证明

6、《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以及地税部门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剩余额度。

安置随军家属就业所得税优惠

1、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表明随军家属身份的证明

2、劳动合同清册

3、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4、养老保险支付凭证

5有资质的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或评估报告

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所得税优惠

1、   师以上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

2、   与相关部门签订的自主择业协议书

3、劳动合同清册

4、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5、养老保险支付凭证

安置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所得税优惠

1、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

2、《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

3、民政部门核发的新办服务型企业或新办商业零售企业安置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认定证明

4、劳动合同清册

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6、养老保险支付凭证

软件产业所得税优惠

1、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享受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还须提供重点软件企业证书

3、享受15%税率减半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还须提供的资料参见备案类减免税高新技术企业须附报的资料。

集成电路产业所得税优惠

信息产业部门委托认定机构的认定证书、证明文件

有关收入占比的财务核算资料

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等收入及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成果转让等收入所得税优惠

1、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合同书” (含补充、变更合同)

2、技术贸易证书

3、经有权部门出具的“技术(转让)合同认定证明书”及“技术合同申请认定清单”

4、相关技术交易发票复印件

5、技术交易净收益计算表

军队(武警)企业所得税优惠

1、总后勤部财务部、生产管理部或军需部统一印制的《军队企业证书》及企业产权证明

2、武警总部或武警各级后勤生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及企业产权证明

监狱劳教企业免征所得税优惠

企业产权证明

监狱劳教企业免征所得税三年优惠

1、   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保障部门开办或认定证明

2、   由司法、公安等行政机关出具的刑释解教人员证明

3、劳动合同清册

4、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5、养老保险支付凭证

转制科研机构的所得税优惠

1、有关部门出具的改革单位名单或改制批复、经批准的改制方案

2、改制企业股权证明资料

科研、生产、教学一体化的设计研究院所得税优惠

学校批准成立设计研究院的证明文件

非营利科研机构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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