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苏国税函[2006]69号颁布时间:2006-02-17
上一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管理费税前扣除的批复》的通知
下一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抵扣凭证能否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依据问题的批复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