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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2005年-2007年)>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5]191号颁布时间:2005-10-17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税发[2005]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整顿和规划税收秩序工作规划(2005-2007)〉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要认真总结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找出存在问题,不断加强和完善税收征管,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同时,按照规定做好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相关报表和材料的报送工作。
  二、各地要根据总局和省局整规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等工作,努力实现三年整规规划中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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