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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瀚宇博德(江阴)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5]260号颁布时间:2005-07-21

     2005年7月21日 苏国税函[2005]260号 无锡市国税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翰宇博德(江阴)有限公司申请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的请 示》(锡国税发[2005]29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5] 683号批复如下:   瀚宇博德(江阴)有限公司是2001年在江阴(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外 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多层印刷线路板及相关零部件,属于从事国家鼓励外商 投资的项目。2004年,该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本已达3100万美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 2项的规定,同意瀚宇博德(江阴)有限公司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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