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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新闻出版局、财政部驻江苏省专员办转发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综合类科技报纸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财税[2004]8号颁布时间:2004-02-06

     2004年2月6日 苏财税[2004]8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新闻出版局:   现将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综合类科技报纸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4]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综合类科技报纸增值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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