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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苏财税[2003]72号颁布时间:2003-10-29

     2003年10月29日 苏财税[2003]72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 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 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 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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