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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4]2号颁布时间:2004-01-05

     2004年1月5日 苏国税发[2004]2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 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 发[2003]1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认识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其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税收整体工作 水平的高低,只有靠扎实的征管基础工作,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 法必严,违法必究”。我省国税系统各级领导和全体干部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要组 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将 自觉做好征管基础工作作为每一名国税干部的自觉行动,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切实 贯彻落实好总局关于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不断提高我省国税系统税 收征管基础工作质量。    二、认真贯彻执行现行的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制度    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必须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要在坚决贯彻执行《征管法》 及其《实施细则》、总局下发的各项配套制度和省局下发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 办法》、《税务责任区管理办法》、《关于简化、优化办税流程的工作意见》、《关 于加强粮食收购发票管理的工作意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等制度 的基础上,各省辖市局要积极探索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方法,特别是要研 究在以市、县为单位集中征管信息后,各级国税机关之间信息的传递,已由纸质资料 的逐级传递质变为电子信息的网络传输情况下如何加强征管基础工作,以建立健全细 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做到征纳双方以及内部职能部门之间在程序、手续 上有章可循、准确无误,切实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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