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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保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推行到位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3]163号颁布时间:2003-07-23

     2003年7月23日 苏国税发[2003]163号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 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保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推行到位的通 知》(国税发明电[2003]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保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推行到位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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