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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2]第142号颁布时间:2002-04-15

     2002年4月15日 苏国税函[2002]第142号 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关于广东发展银行所属分支机构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 知》(粤国税函[2002]201号)精神,同意广东发展银行2001年度向其 所属分支机构南京分行提取总机构管理费40万元。南京分行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 费,准予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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