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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3]274号颁布时间:2003-07-29

     2003年7月29日 苏国税函[2003]274号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 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 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7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 补充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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