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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金融、新闻出版系统开展税收检查的通知

苏地税发[1996]66号颁布时间:1996-05-06

     1996年5月6日 苏地税发[1996]66号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泰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充分发挥税收监督、调控职能,保证省级地方财政收入,严肃税收法纪,打击 各种税收违法行为,根据全省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省局决定从5月份起在全省金融、 新闻出版系统开展税收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凡属我省地方税务系统征管范围内的金融、新闻出版系统的纳税人(去年已 进行专项审计的除外,以下同)。   (二)主要检查1995年发生的各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问题以及1994年发生未检 查的或虽已检查但尚未纠正的违法问题,如有必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内容   这次税收检查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税种:   (一)对金融系统重点检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二)对新闻出版系统重点检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 税。   三、检查方法   这次检查由省局统一组织,各省辖市、常熟、泰州市地方税务局具体组织实施, 检查面不低于40%,具体检查户数由省局统一下达。   省局税务稽查局将抽查20户左右企业,具体名单由省局确定。   四、时间安排   这次税收检查从5月中旬开始到7月中旬结束,5月下旬省局将组织人员赴各地进 行重点抽查,各地要根据省局要求,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于7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 报省局税务稽查局。   五、检查要求   为加强对这次税收检查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联系,省局决定建立税收检查领导小组, 由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余义和任组长,省局稽查局局长孙传绪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设在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局。   联系电话:6611222-3302   各地要加强对税收检查的组织领导,要由一名领导同志负责税收检查工作,各级 稽查局(分局)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搞好税收检查。   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边检查、边核实、边处理、边入库、边整改。 税收检查结束后省局要组织评比,进行表彰,并列入省局年度稽查工作考核内容。 附:《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收检查汇总表》 (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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