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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地税地[2007]61号颁布时间:2007-11-23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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