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发布<本市推进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及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试点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7]41号颁布时间:2007-10-28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口岸办、市外经贸委、市外资委、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外管局上海分局、松江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等十部门制定的《关于本市推进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及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试点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发布。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