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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所一[2004]127号颁布时间:2004-11-10

     2004年11月10日 沪国税所一[2004]127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4]17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 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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