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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地税地[2004]116号颁布时间:2004-09-24

     2004年9月24日 沪地税地[2004]116号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4]10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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