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苏州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第一批总(分)包单位工作量的通知
沪税流[2001]326号颁布时间:2001-08-14
2001年8月14日 沪税流[2001]326号
普陀、长宁、浦东新区、南汇县税务局,市财税六分局: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因工程变动的原因,市局下发的苏州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第一批名单(沪地税一[2000]6号)需调整工作量。现将增加的工作量通知你
们,请你们严格审核,按规定对总(分)包单位开具《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统一缴纳建
筑安装营业税证明单》,同时将已开证明单依项目、单位填写《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统
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证明单台账》,并按季度汇总台账上报市局:
施工单位名单 工程项目内容 增加工作量 税务登记号(万元)
总包:浙江省诸暨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 B-12标增加工作量 1000
分包:1上海比勒建筑工程有公司 综合楼工程 280 3101076315
00896
2.上海富艺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玻璃幕墙工程 80 31011560726
6112
3.上海达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B-12标防腐涂料施工 40.95 3102
25630890431
4.上海新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绿化工程 45 310105631267
094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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