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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关于公布1992年上海全民所有制企业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沪劳综发(93)30号颁布时间:1993-04-15

     1993年4月15日 沪劳综发(93)30号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关于上海市股份制试点企业计税工资 标准的暂行办法》﹝沪财企一(1993)7号﹞第四条规定,现公布如下:   1992年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年平均工资为4630元/人,比1991年增长 29.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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