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1995)14号颁布时间:1995-12-24
1995年12月24日 沪国税流(1995)14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4)095号《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
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的《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及上海的具体操作办法将
另行下文。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1994)095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