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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发展银行缴纳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6]第13号颁布时间:1996-01-29

     1996年1月29日 黑地税发[1996]第13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37号《关于国家政策性银行营 业税、所得税缴纳及财政返还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及其 所属机构的营业税改由省级分行集中缴纳,但其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育费附加仍在营业机构所在地缴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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