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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地方税务局关于房改中按房改政策单位向职工出售现居住住房征税问题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6]第248号颁布时间:1996-12-24

     1996年12月24日 黑地税发[1996]第248号 为了配合住房制度改革,考虑到单位向职工出售住房价格较低,纳税确有困难, 其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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