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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地方税务局关于监狱招待所接待探监人员取得的食宿费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6]第248号颁布时间:1996-12-24

     1996年12月24日 黑地税发[1996]第248号 鉴于监狱招待所的特点,为更有利于罪犯改造,其接待探监人员取得的食宿收入, 暂不征收营业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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