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吉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吉国税发[1999]106号颁布时间:1999-05-10
上一篇: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