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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州雅芳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超税负返还问题批复的通知

吉国税发[1999]39号颁布时间:1999-03-02

     1999年3月2日 吉国税发[1999]39号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州雅芳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超税负返还问题批复的通 知》(国税函[1999]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调查研究,严格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州雅芳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超税负返还问题的批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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