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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大国税发[2006]130号颁布时间:2006-08-06

  
各区、市(县)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市(县)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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