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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大地税发[2005]37号颁布时间:2005-03-21

     2005年3月21日 大地税发[2005]37号 各基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 使用税问题的批复》(辽地税函[2005]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 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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