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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大财法[2005]56号颁布时间:2005-02-25

     2005年2月25日 大财法[2005]56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 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务政策问题的通知>》(辽财预[2004]691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 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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