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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印发《辽宁省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辽转联[2003]2号颁布时间:2003-11-01

     2003年11月1日 辽转联[2003]2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各市军分区,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3个部门联合制发的《关于自主择业 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字8号文件),为 了做好我省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辽 宁省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请各地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协作,不断总结经验, 逐步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附件: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 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等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 题的意见》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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