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1日 辽转联[2003]2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各市军分区,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3个部门联合制发的《关于自主择业
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字8号文件),为
了做好我省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辽
宁省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请各地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协作,不断总结经验,
逐步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附件: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
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等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
题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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