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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送社区活动的通知

大国税发[2003]262号颁布时间:2003-10-27

       2003年10月27日 大国税发[2003]262号  国、地税各征管分局:    为进一步加大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纳税人 全面深入了解政策规定,促进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市国税局、地税局法规处 将1994年以来国家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文件进行整理,共同编印了《再就业 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借今年“12·4”全国法制 宣传日之机,联合开展一次“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送社区活动”,将宣传手册通过各 个街道社区平台发放到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和纳税人的手中,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 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这次活动突出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依法治国,执政为 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机构    由市国税局和地税局的政策法规处联合牵头组织。    二、活动时间    定为12月1日至5日,由各基层单位自行确定具体活动日期,并报告市局法规 处。    三、组织形式及分工    1.各国税、地税征管分局各由1名局领导负责落实,在活动  期内共同研究确定活动时间、地点和发送数量,将宣传手册送至所属区域内的所有街 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2.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法规处协商选取市内2个街道社区,  各派1名局领导参加政策送社区活动。    3.宣传手册分别由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的政策法规处提供。    四、新闻宣传    本次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由国税、地税各自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市级新闻媒体 由市国税局新闻中心和市地税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各基层局有条件的,可以自行联系 媒体组织宣传。各级税务机关应提前将这次活动的安排通报同级再就业办公室。    五、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征管分局要及时总结上报涉及的社区数量和分送的宣传手册数量 等活动情况,并将活动总结于12月10日前书面上报市局(法规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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