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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3]93号颁布时间:2003-11-10

     2003年11月10日 大地税函[2003]93号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 土地使用税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 使用税的补充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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