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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印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发[2006]230号 颁布时间:2006-12-28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印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6]27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请沈河分局遵照省局文件做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的旧版发票缴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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