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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辽宁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沈地税发[2006]67号颁布时间:2006-04-25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国税发[2006]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掌握,做好调查统计。为做好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公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请对辖区内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摸底调查,并于2006年5月15日前上报《沈阳市税务师事务所情况调查统计表》(见附件)。上报路径:FTP/市局/征管处/税务师事务所调查统计。

附件:1.沈阳市税务师事务所情况调查统计表(略)
   2.关于印发辽宁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公告管理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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