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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

辽地税发[2004]136号颁布时间:2004-12-22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4]1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国税发[1998]59号,省局以辽地税外[1998]167号转发)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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