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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辽地税函[2003]300号颁布时间:2003-10-17

     2003年10月17日 辽地税函[2003]300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 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9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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