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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所转发的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4]第8号颁布时间:2004-01-16

     2004年1月16日 沈地税函[2004]第8号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3]3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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