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税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改制后有关资金账薄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财[2000]139号颁布时间:2000-07-17
2000年7月17日 沈地税财[2000]139号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改制后有
关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辽地税行[2000]1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改制后有
关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辽地税行[2000]19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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