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综[1999]164号颁布时间:1999-08-06
1999年8月6日 沈地税综[1999]164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辽地税发[1999]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省局的要求,
对生猪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检查和整改,检查情况于8月15日之前
报市局综合处。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猎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1999年6月21日 辽地税发[1999]36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