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不缴或少缴税款是否按偷税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
沈地税个[1999]63号颁布时间:1999-03-26
1999年3月26日 沈地税个[1999]63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不
缴或少缴税款是否按偷税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辽地税个[1999]1号)转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
人不缴或少缴税款是否按偷税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1999年1月6日 辽地税个
[1999]1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