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沈地税所[1999]268号颁布时间:1999-11-11
1999年11月11日 沈地税所[1999]268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地税所[1999]2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各基层局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检查情况的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所得税管理处。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1999年10月10日 辽地税所[1999]255号)
(略)